各院(系、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1号)及我校关于《加强国内访问学者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5]12号)精神,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河北省教育厅分配我校青年骨干教师人选推荐名额为3名,其中学科教学论教师人选1名;
要求:各二级教学单位选拔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未被推荐者及推荐未被录取者作为国内访学一般人选,纳入学校师资培养计划。
二、推荐要求
1.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师国内访学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和《(申请人用)2017年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三份)。
访问学者接受高校管理部门通讯录、申请指南、学费和住宿费安排等材料请查询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
2.各推荐单位在《(管理部门用)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
3. 申报者经学校批准后,学校将与录取的访问学者签订培养合同。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并于4月14日15:00前报送人事处1105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scemail@126.com。
联系人:刘恩甲 郭明春
联系电话:8076166
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师国内访学申请审批表
附件2:(申请人用)2017年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3:(管理部门用)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4: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5: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国内访问学者管理的暂行办法(校人字〔2015〕12号)
人事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