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师范类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330号)

发布日期:2022-12-29    浏览次数:

各高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从2023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办理、改派、补办等相关手续,“河北省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办公系统”届时将关闭,请各有关高校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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